教唆及窝藏印尼女子逾期逗留三年 30岁狮城男被控上庭

联合早报·新加坡正文已收录本站

一名本地男子因涉嫌教唆及窝藏一名逾期逗留长达三年的印度尼西亚籍女子,并在移民与关卡局人员上门调查时阻碍执法,被控上法庭。

根据移民与关卡局星期四(10月1日)发出的文告,被告是30岁的沙里扎(Sharizal Bin Saidon),目前面对三项罪名。

调查显示,被告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涉嫌于2023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期间,教唆30岁的印尼籍女子阿尔菲拉(Alfira Mongan)在她的特别准证于2023年5月19日到期后非法逗留在新加坡。

此外,被告也在明知阿尔菲拉已逾期逗留的情况下,被指允许对方于同一期间,居住在自己位于后港5道第313座组屋的单位内。

在阻碍执法方面,被告被指于2026年5月26日在后港单位时,阻碍移民局人员执行任务。他当时涉嫌指示阿尔菲拉躲进衣柜以避开搜查,并指示一名20岁男子沙阿丹尼尔(Shahdanial Bin Saidon)删除阿尔菲拉手机里的信息。

延伸阅读

因窝藏或雇用非法逗留本地者 四人被控

因窝藏或雇用抵触移民法令者,三名新加坡人和一名外国人于星期四被控上法庭。(档案照片)

涉窝藏逾期逗留及非法入境者 四人被控上庭

四人因于碧山24街某座组屋单位内(左) 、在武吉巴督21街某座组屋单位内(中),马林通道(右)某座组屋单位内,涉嫌窝藏逾期逗留及非法入境者被控上法庭。 (取自谷歌地图)

根据法庭系统,被告星期三(9月30日)面控后,表明有意认罪。他的案件展期至11月2日进行认罪聆讯。

当局在文告中透露,阿尔菲拉早前已被定罪,被判入狱14周和罚款2000元。她在服刑完毕后已被遣返回国,并被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根据法律,在知情的情况下窝藏非法逗留者,罪成可面临六个月至两年监禁,及罚款最高6000元;疏忽窝藏逾期逗留者,罪成可被判处最高6000元罚款,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任何人阻碍移民局人员执行职务,一旦罪成,则可被判罚款最高4000新元,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移民局强调,当局对窝藏移民罪犯的任何人员都采取严厉态度。凡有意出租房屋者,必须履行查核义务,包括检查租客的居留和工作准证、对比确认租客证件与护照上的资料,以及向人力部核实租客准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