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人机新规11月15日实施 全域禁飞禁存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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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将于11月15日实施,届时,全域范围内将禁飞、禁存、禁运无人机。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将自11月15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禁止在行政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禁止在行政区域内持有、存放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禁止运输、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入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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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以“首都低空安全面临挑战”为由,出台史上最严无人机管理新规,将成为首个事实上禁止个人买卖、运输和飞行无人机的城市。(路透社)

修订后的《规定》确立“全域禁存”原则,《规定》实施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个人,除法规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设立无人驾驶航空器仓库或临时存放点等存储场所。

《规定》还要求,特殊保障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防止发生安全事件,特殊保障情形的飞行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为方便北京市民合规处置现有无人机,在市民自行携带出京处置之外,北京市还提供现场回购、报废回收、寄递出京另外三种处置渠道,便利市民按时依规完成处置,并分类落实补贴政策。补贴政策仅适用于已在公安机关完成信息核实的个人持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在政策发布至11月14日期间通过上述三种渠道完成处置。